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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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县教体局 打印

县经济开发区学校,各镇街教委、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临沂市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迎接建国70周年学校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校安发[2019]1号)、《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七下八上”关键期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政办明电[2019]6号)文件和各级会议精神,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开学前的这段时间,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坚决防止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责任事故,推动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即日至9月1日。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依法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经费投入,以及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活动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对照《临沂市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标准,对校园治安防范、校舍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方面以及校园内所有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检查活动,做到不检查不开学,检查不彻底不开学,隐患不整改不开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保证检查效果。对上半年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及时进行销号;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立即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存在问题严重、自身无力解决的,学校要书面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好防护和改造工作,限期消除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在搞好检查的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对师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把防楼道踩踏、防不法侵害、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火、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签订好新学期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镇街教委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要查到、查细、查实,不能以点带面,不得搞形式、走过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认真对照上半年检查报送结果,重点对仍未落实整改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再落实。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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