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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单位就业登记
受理机构: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
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用)
上述申请材料空表、样表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http://lyjnzwfw.sd.gov.cn/jn/icity/project/index)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咨询方式:
1.线下咨询: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2.电话咨询:17662877833
3.网上咨询:http://lyjnzwfw.sd.gov.cn/jn/icity/project/index
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办理时间:春秋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电话查询:1766287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