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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受理机构: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科
办理条件: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9.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设区的市规定的认定办法所需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空表、样表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http://lyjnzwfw.sd.gov.cn/jn/icity/project/index)
办理流程:
1、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向人社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受理人社部门对就业困难人员提出的认定申请予以受理
3、办结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申请,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予收费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咨询方式:
1.线下咨询: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2.电话咨询:17662877833
3.网上咨询:http://lyjnzwfw.sd.gov.cn/jn/icity/project/index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办理时间:春秋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D17-D19号窗口
电话查询:17662877833
网上查询:http://lyjnzwfw.sd.gov.cn/jn/icity/projec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