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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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对象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或现场(电话)向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受理。

2.办结。工作人员现场解答或请相关科室即时给予答复。

七、办理时限

网上咨询:1个工作日;

现场(电话)咨询: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九、咨询方式

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1766287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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