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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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政策指南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项目名称

职业指导

二、服务内容

1、调查分析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2、开展对劳动者个人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

3、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

4、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并负责向就业培训机构推荐;

5、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6、指导用人单位选择招聘办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

7、对从事个体劳动和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开业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8、对就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方向、训练规模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导向;

9、对在校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求职意愿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岗位等有关信息,求职者提交身份证、毕业证。

五、服务时间

8:30-12:00,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六、受理地点及咨询监督电话

(一)受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7-D19号窗口

(二)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7662877833

监督电话:0539-721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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