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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培训
1.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等人群由政府买单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实施主体
经县人社局备案培训机构(见附件)。
3.业务咨询电话17662877835
二、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吸纳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有补贴
县内各类中小微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2020年6月5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2.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有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县内各类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3.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有补贴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扶贫基地、扶贫龙头企业等生产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时间30天以上),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省定扶贫线标准的,给予生产经营主体1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4.业务咨询电话 17662877835
三、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政策解读
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2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3.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4.业务咨询电话17662877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