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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鲁人社字〔2020〕119号文件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领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申领条件
对创办个体工商户农民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且不得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申请材料
申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创业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加盖个体工商户章);
5.创业者本人社保卡或邮储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清楚持卡人姓名及账号)。
三、申领流程
1.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或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情况。
3.通过申报材料审核、数据比对后,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个人的银行账号上。
四、受理地址、办理时间及业务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城新区新政务大厅二楼D16、D17号窗口)及各镇街人社所。
办理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17662877832,17662877833。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