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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我县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1号);
2.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29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有意向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各类企业,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二)办理条件
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培训期限最长为3年。
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与期限、考核评价和双方权责等内容。
四、申请材料
培养企业在培训计划期满、考核鉴定完成后,按照程序向所属人社部门申请学徒制培训补贴,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
1.《临沂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2.学徒培养计划;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学徒花名册;
6.学徒身份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学徒工资花名册;
3.企业导师津贴发放表;
4.培养期满考核学徒鉴定成绩花名册;
5.学员考勤资料;
6.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培训机构出具的有效收费票据;
8.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临沂市人社局”官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申报”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复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5.支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22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2,1766287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