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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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一、事项概述

对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办理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3号);

2.《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临人社字〔2021〕29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中小微企业。

(二)办理条件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

四、申请材料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企业可以逐月申领,也可以集中申领。按申请月份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外网做业务后由系统导出,企业盖章签字);

4、申请补贴月份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或银行工资明细(银行盖章+企业盖章),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

5、企业诚信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临沂市人社局”官网(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复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5.支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22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5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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