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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2.《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2号);
3.《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莒南县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银行代发工资),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个企业可按季度申请。
四、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小微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及各镇街人社所。
联系电话:17662877832 17662877833。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