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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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一、事项概述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经各级政府认定的创业园区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每年36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办理依据

《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含已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条件

1.享受人员类别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各级政府认定的创业园区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3.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只能在一个企业后个体工商户申请,不重复享受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3.提供租赁方开具的未享受租赁费用减免证明原件;

3.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返乡农民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县外创业就业的证明材料;

4.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审核:受理申请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提报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21号扶持补贴一件事受理服务窗口及各镇街人社所。

咨询电话:17662877832 17662877833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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