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解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示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临沂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有关规定,莒南县石莲子镇卫生院提出申请,解除与莒南县石莲子镇西侯疃村卫生室、莒南县石莲子镇白家早丰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539-7223699。

特此公示。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