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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企业职工特殊工程提前退休,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3.《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休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5.《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2]83号);
6.《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鲁社保发[2011]32号)。
三、办理地点及受理窗口
莒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科,文化路中段莒南县政务中心北区30-31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
2.2009年1月1日之前办理招工手续且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2009年1月1日之后的办理招工手续且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女年满55周岁;
3.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根据29号文件补缴往年欠费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五、申请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填好对账单,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人事档案。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因病提前退休提供一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5.有欠费的需提供放弃补缴欠费声明。
6.近期一寸彩照1张。
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六、基本流程
1.每月15日前,提报退休材料
2.当月25日前,领取退休证
3.次月5日前,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机APP自助认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当月办结。
九、联系方式
1.现场咨询:莒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30-31服务窗口(县政务中心北区)。
2.电话咨询:13573995371
十、监督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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