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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跨省市企事业医疗转出
二、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3.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4.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5. 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职工市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临人社发【2010】52号)
6.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7〕14号)
三、办理地点及受理窗口
莒南县人社局大楼一楼西侧15-16窗口
四、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莒南单位及个人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2.医疗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纸质)。
六、基本流程
1.申请:向县区人社局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开具医疗保险转移凭证;
2办理:收到参保转入地开具医疗联系函后,开具医疗信息表并打印信封;将信息表寄至参保地;
3.转出:终止本地医疗关系。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572577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