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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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市企事业医疗转入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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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跨省市企事业医疗转入

二、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3.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4.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5. 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职工市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临人社发【2010】52号)

6.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7〕14号)

三、办理地点及受理窗口

莒南县人社局大楼一楼西侧15-16窗口

四、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莒南单位及个人

五、申请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医疗保险凭证(原件1份,纸质);

2.医疗保险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六、基本流程

1.申请:向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开具医疗保险转移联系函;

2.审核:审核医疗保险信息表和基金、核对医疗保险信息表;

3.转入:将医疗保险转入本地。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572577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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