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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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诊住院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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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续办理流程

1.异地慢病门诊就诊(指莒南县人民医院慢病门诊以外的就诊):

慢性病参保职工需持病种卡到慢病门诊开转诊证明,并到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审批,再到指定医院就医盖章。

2.异地住院(指临沂市以外的医院):因病情转往临沂市以外的医院诊治的参保职工,其中省内就医需到县人民医院按要求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审批表》,办理转院手续;省外就医需持社保卡到人社局大厅医保窗口填写《山东省临沂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转院手续。

二、报销需提供材料

1.异地慢病门诊就诊(指莒南县人民医院慢病门诊以外的就诊):

持慢病转诊审批单(盖章)、门诊发票、处方原件(检查费用须有费用明细清单)、病种卡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异地住院(指临沂市以外的医院):凡是在省平台联网医院就医,出院即时结算。其中因系统原因无法即时结算以及省平台联网医院之外的就医,金额大于五千元的,需出院一周内到人社局大厅医保窗口办理核查登记,报销时需提供转院备案表(医院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病历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材料送交方式及时间:

材料准备好后,送交单位,单位整理汇总后按季度报送,具体时间为:一季度3月20日——3月31日,二季度6月20日——6月30日,三季度9月20日——9月30日,四季度12月20日——12月31日。

四、报销的药费打入参保人员社保卡。

职工医保咨询服务电话:15725771279

联系地址:莒南县新政务大厅主楼一楼西侧 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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