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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内门诊就医:慢性病参保职工定点在县慢病中心就医,就医时须持病种卡和社保卡到慢病中心开药,到慢病窗口结算。检查费用超过200元的需先到设在县人民医院的人社局医保办公室办理审批,再到慢病窗口结算。超过起付线(纳入统筹内的费用600元)以外的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在慢病窗口结算时按相应比例即时报销。慢性病参保职工需到县内其他定点医院(含县人民医院)就医或因其他原因(如社保卡故障)不能在慢病中心即时结算时,须持病种卡到慢病中心开转诊证明,并到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批盖章,再到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费用凭盖章确认的转诊证明和发票按相应比例报销。
2、市内门诊就医: 慢性病参保职工需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需持病种卡到慢病中心开转诊证明,并到县人民医院人社局医保办公室审批盖章,再到指定医院就医。
3、市外门诊就医:慢性病参保职工需在临沂市以外的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需持病种卡到慢病中心开转诊证明,再持诊断证明和社保卡到县人民医院人社局医保办公室办理转外门诊慢性病审批手续。持审批手续到所就医的定点医院医保办公室盖章确认。发生的费用凭盖章确认的转外门诊慢性病审批手续和发票按相应比例报销。
以上发生的非即时结算的费用需将报销材料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定期汇总报送至医保处。
温馨提示:人社局医保办公室与慢性病管理中心设在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