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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保证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临人社发【2017】第4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联合检察院、财政局、卫计局等部门,从莒南县人民医院和莒南县中医院抽调部分专家,组成两个检查工作组,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县27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通过现场审查住院病历、查阅原始票据、调取信息系统数据及电话随访等检查方式,重点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侵占、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通过抽查在院在床病人、落实一日清单制度执行情况,并对患者住院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抽查在院病人病历核对住院收费、抽查出院病人病历核对报销费用明细、查看报销记录、留存材料;抽查三大目录对应管理情况;核实各医院对国家审计自查整改情况及历史报销资料归档保存情况;检查医保办工作人员内控、运转情况等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监督检查经验,提高了监管能力。同时,注重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政策制度完善,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重点指标和总额控制指标纳入服务协议管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严格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加快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网上智能审核监控系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