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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所换的疾病属于医学慢性病病种范围内,无需住院治疗,但因病情需要长期口服药物或静脉输液治疗,门诊花费较多,符合慢性病病种范围和鉴定标准的病种。
办理机构:莒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办理地点:莒南县医疗保险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15725771279
提交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9月
办理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办理期限:申请慢性病的参保职工集中查体后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发放证件或证明:办理《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证》
申请条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所换的疾病属于医学慢性病病种范围内,无需住院治疗,但因病情需要长期口服药物或静脉输液治疗,门诊花费较多,符合慢性病病种范围和鉴定标准的病种。
申请文书:《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集中查体鉴定表》、《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职介审核鉴定表》
申请所需材料:参保职工到人社局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领取《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直接审核鉴定表》(病种中带“*”的领取此表)或《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集中查体鉴定表》(病种中不带“*”的领取此表)。填写完毕后,将该表和以下材料送交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所有提供的材料不再回退给个人。
1、住院治疗的申请人员需提交:(1)身份证复印件;(2)医保本复印件(有个人编号的);(3)近2年内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明确诊断“申请病种”的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完整复印件(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4)诊断证明;(5)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2、门诊治疗的申请人员需提交:(1)身份证复印件;(2)医保本复印件(有个人编号的);(3)市直三级、县区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3个月以上不间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病历打印件(盖章))、电子处方打印件(盖章)、发票原件、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报告等;(4)诊断证明;(5)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办理程序:参保职工向医保处提交慢性病申请,填写《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集中查体鉴定表》或《临沂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职介审核鉴定表》
1、按照不同情况分为直接审核鉴定和集中查体鉴定两种形式,其中标“*”的30种类病种直接审核鉴定,其余病种集中查体鉴定。各种形式的健康体检报告均不作为鉴定依据。
2、原则上一年鉴定两次:三月份报名,四月份体检;九月份报名,十月份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特殊原因需改变鉴定时间的,另行通知。
3、凡应参加集中查体鉴定的申请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参加鉴定查体,个人承担查体费用。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鉴定查体,视为自动放弃。对以下两种情况由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出示证明,并将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送交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
(1)异地安置人员因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现场的。
(2)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确实不能到现场的。
办事依据:《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