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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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申报

来源:县人社局 打印

适用范围:已参保缴费的企业

办理机构:莒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办理地点: 莒南县社会保险征缴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15725771229

提交申请时间: 集中申报每年4月缴费前;日常申报随时。

办理对象: 已参保缴费的企业

办理期限: 即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发放证件或证明: 无

申请条件:无

申请文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表》、《 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

集中申报所需材料:1、职工签字并公示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表》;2、公示证明(注明公示期、公示情况并同时加盖单位及单位工会的公章);3、上一自然年度6月、12月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原件及工资记账凭证和工资发放明细表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或财务负责人及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汇总表》原件一份。其中,养老保险省市管理单位,需同时提供本单位在省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确认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细表》一份;雇佣或返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请携带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日常申报:指的是参保单位本月参保人员增加和减少的及时申报。

企业参保人员增加所需材料:1、招用、安置、分配或转移调动相关通知书、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下属企业需提供复印件一份);2、加盖公章的《新增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3、新增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4、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企业参保人员减少所需材料:1、加盖公章的《减少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辞退、除名等证明原件;在职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单原件;出国定居的出具公安部门的定居证明材料。

办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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