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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313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为全面做好2024年莒南县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退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单位未完成缴费的月份已按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莒南县社保经办机构已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本年度单位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工资重新进行调整,各参保单位按重新封顶保底后的缴费基数缴费。
二、对单位已完成缴费的月份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退。参保单位7月缴费基数差额调整由税务部门调整生成并补收。参保单位1-6月应缴、其他由社保部门核定或补缴的缴费基数差额,已由社保经办部门完成调整,自动生成单据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职业年金由社保经办部门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参保单位可登录临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明细。
缴费步骤:
1、电子税务局缴费操作步骤:
地方特色—社保业务,
点击进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确认已查询出的待申报数据,点击【申报】按钮确认申报,页面提示“申报成功”。
点击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系统自动带出本单位最新的社保费待缴费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右侧【缴费】按钮,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缴费方式,点击下方【缴费】按钮,缴费成功。
2、社保费客户端缴费操作步骤:
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
进入该模块后,系统会自动下载该用人单位所有的待申报数据。勾选列表中的待申报信息,点击【提交申报】—【立即提交】,系统会提示提交成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步骤。
三、不再调整缴费基数的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已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受伤前(不含受伤当月)的缴费基数不再进行调整。企业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四、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渠道缴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于2024年底前按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进行缴纳。
请各参保单位安排时间办理业务,社会保险费差额补收、退费请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依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莒南县社保经办部门联系电话:17662877869
莒南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39-73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