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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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和救助标准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最低生活保障

一、项目类别

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

二、认定条件

持有莒南县常住户口或符合条件的外来转移人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保障标准

从2022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29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638元。

四、办理程序

申请低保应按照本人申请→镇街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镇街审核确认→确认公示→发放低保金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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