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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2017)鲁1327执2592号执行裁定书及(2017)鲁1327执25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徐明,许艳萍名下位于莒南县城黄海路裕隆嘉园12号楼12层1-1202室等两个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24996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24997号 )过户到王建余名下。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