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7执恢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鲁1327执恢15号之一,将王艳涛、孙晓晓名下位于莒南县城黄海路华阳小区3号楼2层4单元202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8879号、600008880号)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为王凤官,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02日
联系电话0539-722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