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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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涛、孙晓晓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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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7执恢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鲁1327执恢15号之一,将王艳涛、孙晓晓名下位于莒南县城黄海路华阳小区3号楼2层4单元202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08879号、600008880号)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为王凤官,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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