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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权利人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现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补发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并补发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县城南环路光明医院对过)
联系方式:17860000153、刘科长
监督电话:178600002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原不动产证号 |
1 |
王洛东 |
莒南县板泉镇坊庄村(原前养渔池村) |
宗地面积:175.45平方米 |
鲁(2023)莒南县不动产权第 0032761号 |
房屋面积:111.08平方米 |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