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受人民法院嘱托,由我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法律文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临房权证莒南字第600025963号莒南集用(2014)第102-009号 |
赵进竹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鲁1327执736号之三 |
大店镇薛家道口村001090号21层101室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