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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序 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李明新 |
李夫见 |
莒南集用(2003)字第01-69-351及房屋 |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虎山泉村(原虎园村) |
用地面积138.75 房屋面积77.17 |
莒南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