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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05日,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依据莒南县【2017】国土准字第50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土地面积2181.9平方米,位于岭泉镇沟头社区,用途为科教用地,用于建设沟头社区幼儿园,流转期限30年,自2017年5月5日至2047年5月4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莒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539-722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