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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县国土局 打印

莒南县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结合我县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莒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莒南县城市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遵循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

2、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3、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其它项目用地靠存量土地挖潜;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可以通过调整纳入供地计划。

三、年度供应总量及分配

2015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88.9794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1.328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9.6793公顷),商业用地15.5163公顷,工业用地74.86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9376公顷,交通用地133.3334公顷。

四、土地供应方式和导向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除《划拨用地目录》中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外,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五、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由县政府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土地管理,严把供地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浪费土地行为。发展和改革、经贸、财政、建设、行政执法和监察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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