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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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第8批)

来源: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2022年4月14日,莒南县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1. 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莒南县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2〕19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31.1275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北至北六路,西至新区六路,南至北环路,东至西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东兰墩村)。

    地块2范围:北至北六路,西至西五路,南至北环路,东至新区六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龙河村(良家店子村)。

    地块3范围:北至西兰墩村地,西至西五路,南至西兰墩村地、良家店子村地,东至西兰墩村地、良家店子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龙河村(良家店子村)。

    地块4范围:北至北三路,西至西三路、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南至北二路,东至新区五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临海社区(尤家庄子村)。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东兰墩村),总面积11.2987公顷,其中:农用地11.2987公顷(耕地8.5462公顷),拟用于北城45号地块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2:位于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龙河村(良家店子村),总面积9.6051公顷,其中:农用地9.6051公顷(耕地5.7691公顷),拟用于北城49号地块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3:位于十字路街道兰花墩村(西兰墩村)、龙河村(良家店子村),总面积2.1519公顷,其中:农用地2.1519公顷(耕地0.977公顷),拟用于消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4:位于十字路街道临海社区(尤家庄子村),总面积8.0718公顷,其中:农用地6.9156公顷(耕地6.1979公顷),建设用地1.1562公顷,拟用于北城7号地块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到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所有权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莒南县2022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7212734。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附件【2022.8批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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