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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17年第5号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2017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482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6.407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莒南临港产业园,总面积11962平方米(旱地7496平方米、其他林地568平方米、果园273平方米、农村道路144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936平方米、田坎54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宗地二:位于莒南临港产业园,总面积81970平方米(水浇地652平方米、旱地52732平方米、其他园地19977平方米、其他林地385平方米、农村道路2177平方米、沟渠1027平方米、田坎5020平方米)。涉及莒南临港产业园张家峧山村30147平方米、程家峧山村518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宗地三:位于莒南临港产业园,总面积70145平方米(旱地58696平方米、其他林地1579平方米、农村道路2130平方米、沟渠1895平方米、田坎5845平方米)。涉及莒南临港产业园张家峧山村69779平方米、程家峧山村3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宗地一至三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