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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莒南县三维石材有限公司注销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县三维石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8年12月21日取得的取水许可证编号:取水(鲁莒南)字[2018]第00104bc号,现你单位主动申请,经联合莒南县水利局现场踏勘,确认该单位已停止使用取水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莒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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