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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信合工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临沂信合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喷塑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莒南县石莲子镇工业聚集区王家沟村南约710m处,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371327-33-03-147867号予以备案。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新建台虎钳铸件的喷塑及吊线锤铸件的喷塑2条生产线。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各自的自带滤芯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分别经各自的光氧催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后由各自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喷塑粉尘及未收集的固化有机废气等,应采取措施加强车间清扫和通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2、项目不新增用水,无废水外排。场区依托原有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