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临沂格润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 打印

临沂格润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山东旭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沂格润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李武阳村北约140m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4万元,主要建设鸡舍17座、污水处理站1座、锅炉房1座、病死鸡收集间1座、发酵棚1座、非灌溉期废水暂存池1座、污粪暂存池1座、危废暂存间1座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养殖肉鸡,年出栏240万只同时利用自产鸡粪生产有机肥4983吨/年。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设置1台4t/h天然气锅炉,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由管道收集,发酵棚恶臭气体微负压收集,然后经同1套生物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氨、H2S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要求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为鸡舍、污粪暂存池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未收集恶臭气体、发酵棚未收集恶臭气体。鸡舍、污粪暂存池应通过科学地设计日粮,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恶臭气体、搞好鸡场的绿化、加强鸡舍的卫生管理、应用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和发酵棚周围加强绿化。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臭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废水主要包括空舍冲洗废水、次氯酸钠消毒废水、酸化剂消毒废水、制冷机组排污水、锅炉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非灌溉期暂存于非灌溉期废水暂存池,灌溉期用于莒南县田利得家庭农场灌溉,不外排。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鸡舍、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防治工作。病死鸭采用塑料袋封装暂存场内危废间,定期送至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废弃的防疫器具采用专门的塑料桶装盛暂存危废间,废药品包装物、废消毒品包装物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处置方案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产品、垃圾等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村庄等环境敏感区。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建设1座280m3的事故水池。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周边用地规划,且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采样口、环保标志等。

8、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三、项目整改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