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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金锣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临沂金锣牧业有限公司莒南养殖分公司年出栏9万头仔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相关承诺文件及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报送石莲子镇环保办,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