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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嘉农贸市场位于北三路南侧、新区五路东侧,用地面积18595.1平方米,建筑面积25775平方米,容积率1.39。因部分土地被收回,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原3层商业调整为2层商业,4层商业调整为3层商业,调整后用地面积14425.07平方米,建筑面积18305.01平方米,容积率1.27。
经审查,调整后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标准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调整后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对该项目调整后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告知我单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默认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
公示意见反馈电话:
0539-721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