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二、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分级审批的规定,符合选址规划要求,申请材料齐备。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仅报告书项目需要)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
四、承诺时限: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及专家论证时间)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及专家论证时间)
五、数量限制:无
六、收费说明:不收费
办理地址: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投资建设科,乘坐公交车K2路、K3路、K6路,至“政务中心南门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