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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空间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9〕233号)和有关政策要求,省财政厅收回我市往年结余限额10.8亿元,相应核减我市2020年债务限额10.8亿元。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2020年12月29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关于调整市本级及各县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临财报〔2020〕243号),市财政按照市本级及各县区结余限额(债务限额大于债务余额的部分)与全市结余限额总量的占比计算,对市本级及各县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调整,其中:核减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0.61亿元,全部为县本级限额,核减后的全县的债务限额为47.75亿元。
此次调整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最新通知要求进行的,并按照调整后的限额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