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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莒南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22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等因素影响,县本级财政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特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莒南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莒南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意见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30.5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1亿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地方新增政府债务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市里核定我县的债务限额,批准调增2016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亿元。
二、2016年政府债券分配意见
按照国务院规定,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按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分别核定额度,并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市财政局共分配我县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15.5362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亿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14.5362亿元。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一)新增政府债券分配意见。市财政局分配我县新增政府债券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00万元、专项债券8000万元。新增债券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根据上级规定专项用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扶贫、水利、塌陷地治理等重大公益性项目。
(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分配意见。我县2016年上级下达的置换债券全部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极大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市财政局共分配我县置换债券额度14.53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704亿元、专项债券10.5658亿元。根据全县存量债务情况,县本级置换12.14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807亿元、专项债券10.5658亿元;转贷镇(街道、园区)一般债券2.3897亿元。
三、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规定,上级分配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需全额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中央安排,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并相应调整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受债券分配额度和营改增体制调整的影响,需要调整2016年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经与国地税分析测算,全年收入总额调整为39.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3亿元,同口径增长2%。支出总额调整为39.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3.22亿元(详见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调增3.475亿元,即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475亿元;二是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8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675亿元(详见附表)。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落实国家减税清费政策较多,财政增收难度持续加大。其中,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等因素影响,县本级预算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本次会议决议,切实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增收节支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完成全县预算及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表: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