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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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实施国家药物基本制度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是用于支持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保证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满足群众基本用药要求;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科学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项目资金:莒南县2019年国家药物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计32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4万元,省级资金392万元,市级资金211万元,县级资金2162万元。

根据临财社[2018]69号及[2019]12号拨付省级基本药物补助资金866万元,根据[2019]11号拨付市级基本药物补助资金211万元,县财政拨付2776.4万元。本次分配乡镇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029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614.4万元,余200万元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本年发改部门建设项目安排情况以及各单位设备配备和需求情况等进行分配。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执行政府制定的采购目录、公开招标采购及配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目录、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基本药物监督管理、改革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保证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满足群众基本用药要求。二是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科学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2019年度绩效目标

全县12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不低于90%;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1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对明年莒南县实施国家药物基本制度补助项目预算支出作出合理预测及适当调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预算管理的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为莒南县2019年度实施国家药物基本制度县级补助3239万元,评价范围为2019年莒南县开展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主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等原则。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的选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调查法等方法。

(四)评价标准

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指标体系

设置了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绩效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27项三级指标,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相关文件的解读和现场调研,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核查财务数据等方式,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莒南县2019年度实施国家药物基本制度县级补助项目”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得分“88.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决策类指标

决策类指标总分15分,得分15分。经调查了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务院、省文件精神的要求。绩效目标制定合理。

(2)过程类指标

过程指标总分20分,得分17分。经现场查阅,资金到位情况及时,但各医疗结构对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监督欠缺,档案不完整。部分机构对药品定期检查记录未存档,采购计划和出入库登记未存档保管,设置的宣传栏未常态化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

(3)产出类指标

过程指标总分45分,得分41分。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部分患者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

(4)效益类指标

过程指标总分20分,得分15.2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专项资金对进一步医疗改革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基层医疗机构所用药品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了流通秩序,提高了流通效率,药品质量得以保障。同时逐步改变为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用药理念,滥用药现象得以遏制,经济适宜、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得到普遍使用,降低了群众在基层卫生院的治疗费用,减轻了老百姓跑县进市看病负担,切实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形成的收支差额予以补助,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符合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在卫生院执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机制,这直接降低了卫生院的收入,项目实施不会产生经济效益,分析评价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指标也没有实际意义。主要对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情况、药品采购管理情况、药品储备管理情况、药品使用情况、药品价格管理情况等,结合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满意度综合评价项目效果。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卫生院村医补助分配计算方法不明确,有的卫生院未进行绩效考核而是平均分配。

2、部分卫生院对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欠缺,档案管理不完善,宣传不到位。

3、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部分患者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

(二)意见和建议

1、加强宣传动员,促使广大群众养成正确用药的习惯,改变滥用抗生素,随意输液,服药不遵医嘱等坏习惯,切实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齐全的基本药品。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知识培训,加强医生及医护人员对政策和制度核心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2、建议加大投入力度。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补助额度多年未调整,随着物价上涨,特别是药品供应价格也在上涨,致使财政金额对实施“零差率”形成的收支差额弥补作用不明显,影响了积极性。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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