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莒南县地震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莒南县地震局成立于1975年,前身是莒南县地震办公室,1996年改为莒南县地震局,下设地震台、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四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10人。2006年-2009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县级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县级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2014年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县级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紧紧围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防震减灾工作重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增加经费投入,以科技创新提升工作实效,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管理和保护全县地震观测台站,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及时将监测预报数据报送上级地震主管部门;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4)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审批;
(5)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地震知识、防震常识、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工作。
(7)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监测环境,完成县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地震局部门预算包括:莒南县地震局机关预算、莒南县地震台预算。
纳入莒南县地震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莒南县地震局 |
|
2 |
莒南县地震台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莒南县地震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98.9 |
地震事务 |
98.9 |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
三、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98.9 |
本年支出合计 |
98.9 |
上级补助收入 |
上缴上级支出 |
||
上年结转、结余 |
结转下年 |
||
其中:专项结转 |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专户结转 |
|||
收入总计 |
98.9 |
支出总计 |
98.9 |
表2.2015年莒南县地震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98.9 |
98.9 |
||||
220 |
04 |
01 |
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76.9 |
76.9 |
|
220 |
04 |
04 |
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 |
12 |
12 |
|
220 |
04 |
07 |
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 |
10 |
10 |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7.6 |
5 |
5 |
2.6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8.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地震事务支出98.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