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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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农业新型组织农民多上一层保护,让更优质发展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尊敬的孙开强委员:

感谢您对莒南农业工作的支持.莒南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084号提案《给农业新型组织农民多上一层保护,让更优质发展》收悉,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莒南县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在新型农业主体的外部发展环境、内部发展动力上下功夫,“内”、“外”兼顾,“上”、“下”联动,新型农业主体焕发了“新活力”。全县共发展种养大户126家,家庭农场257家,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704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139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02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6家,新型“主体”带动农户16万户,户均增收1600元以上。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把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强化政策支持,促进新型农业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制定扶持政策。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莒南县家庭农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每年组织评选认定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家,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评选认定的新型农业主体予以奖励扶持。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新型农业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评选认定的新型农业主体,作为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余人次;县农业部门联合临沂农校,将认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列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教学实践基地,年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及合作社负责人等近2000人次。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县农口各单位联合农业、科技、工商等部门,每年开展两次“服务新型农业主体五下乡”活动,通过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科技帮扶,帮扶新型农业主体提升水平,规范发展。成立县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镇街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建立了体系完备的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开通“莒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站,累计流转土地29.22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35.5%,其中,新型农业主体承接流转土地19.49万亩。

(二)创新生产经营方式,着力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社会化服务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一是在生产环节示范带动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在直接生产环节方面的优势,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莒南县博丰家庭农场投资1000万元,购置大中型农机具120余台套,建设储存能力达4000吨的粮食储存库2处,烘干库房830平米,日烘干粮食60余吨,带动周边农户220户,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1200亩,农场年实现纯收入50余万元。二是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发挥合作社在联合农民、组织农民与市场对接方面的作用与优势,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在合作社联合社的带动下,大店镇发展草莓8万亩,草莓种植户达到3万户,年销售草莓20万吨,户均增收2万元,草莓产业成为该镇富民强镇的支柱产业之一,大店镇也被誉为“山东草莓第一镇”。三是促进家庭经营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效对接。指导发展农机、农资、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先后成立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2个,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年服务农户1.2万户,托管土地22.6万亩,户均增收400元以上。

(三)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完善发展链条。从健全密切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入手,指导各类“主体”强化自身、自身与农户之间的联系合作,力促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一是推进新型“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结。按照地域、行业、产业不同,积极推进家庭农场之间的合作联结,成立家庭农场联盟6个,全县加入联盟的家庭农场达142家;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县成立合作社联合社16家;组织全县32家花生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成立全省首家花生加工行业协会,有效促进了花生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结与合作。二是完善“主体”与农户之间的联结模式。按照新型农业主体类型不同,通过引导主体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直接为农户提供服务等方式,健全完善“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农户”等合作联结模式,着力强化新型农业主体与农户之间的紧密联结,据统计,全县加入各类新型主体的农民成员有8万名,辐射带动农户16万户。二是建立健全“主体”与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与农户直接对接,实行订单收购、保护价收购、加价补贴等政策,建立起投入扶持、风险保障、二次返利等共享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条各环节的收益。花生是莒南县的传统经济作物,莒南被誉为“中华花生之乡”。莒南县金胜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花生30万吨,公司先后建立花生标准化种植基地5000亩,公司与农户签订协议,实施保护价收购政策,按照当年花生收获后至元旦之前县内市场花生最高价格结算,转移了农户种植风险;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绿色和富硒花生,公司在按照保护价进行收购的同时,再给予每公斤0.4元的加价补贴,仅此一项,年增加农民收入50余万元。

(四)构建新型农民队伍,着力夯实发展基础。高素质、现代化的农民是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基石。依托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农民培训项目的实施,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新型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夯实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基础。一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人群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择优筛选、认定农村实用人才,并颁发实用人才证书,年认定颁发“初、中、高”三级农村实用人才证书100名以上。二是培育农村技能型人才队伍。以返乡农民工、回乡务农高初中青年、退伍军人等为重点,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培训班,培训农村技能型人才,年举办培训班120场次以上,培训内容分为财会、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8大类20余项,培育返乡创业等农民2000余人次。三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择优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合作,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田间学校10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00人次,对往年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走访和跟踪服务,宣传推介先进典型,促进了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壮大。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农业农村局721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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