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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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新型农民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尊敬的夏薇委员:

感谢您对莒南农业工作的支持,莒南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082号提案《推动新型农民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建议》收悉,针对该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处于培育壮大的关键期,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莒南县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外部发展环境、内部发展动力上下功夫,“内”、“外”兼顾,“上”、“下”联动,着力探索解决“谁来种地”、“ 怎么种地”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家,总注册资金达到32.49亿元,成员数9.78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13.1%,涉及种植、养殖、沼气、农机、植保、加工、信用互助等领域;创建示范社230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9个,市级87个,县级120个;工商注册家庭总数达到391家,其中种植类346家,养殖类31家,种养结合11家,渔业3家;创建省、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30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26家;发展专业大户3894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大户922个。全县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300多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45家,县级18家。

(一)强化指导服务力度,优化“主体”发展环境。近年来,莒南县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涉农资金整合利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莒南县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莒南县家庭农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依托农业局成立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每个镇街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信息点和信息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专门开通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莒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站,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土地流转供求信息,通过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登载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和流转动态,提供规范的合同范本、流转须知、价格指导、流转程序等服务,及时报道推介土地流转示范典型。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3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8.1%。

(二)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拓展“主体”发展空间。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土地托管等经营模式,开展机械化大田作业,在农场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农户也减少了生产投入,实现了农场和农户“双赢”。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成立了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草莓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沼气服务协会等大型农民合作组织,指导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提供产前农资购销、产中生产管理、产后产品销售等社会化服务,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近年来,在合作社联合社的带动下,大店镇发展草莓2.3万亩,草莓种植户1.5万户,户均增收8000余元,草莓产业成为该镇富民强镇的支柱产业之一,大店镇也被誉为“山东草莓第一镇”。 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家,总注册资金达到32.49亿元,成员数9.78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13.1%,涉及种植、养殖、沼气、农机、植保、加工、信用互助等多个领域。

(三)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主体”发展链条。从健全密切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入手,指导各类型“主体”强化自身之间、自身与农户之间的联系合作,通过“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实行订单收购、保护价收购、加价补贴等政策,建立起投入扶持、风险保障、二次返利等服务机制,力促“主体”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增收。其中莒南县金胜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植物油、花生及农副产品40万吨,花生油产销量位居全国第三,公司建立起花生标准化种植基地6000亩,带动基地种植10万亩、农户5万户,年销售收入突破20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龙头带动效益。

(四)构建新型农民队伍,夯实“主体”发展基石。莒南县依托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农民培训项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人群为重点,大力开展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认定农村实用人才并颁发农村实用人才证书。2018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10余场次,指导培训农民5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2万余份;推广小麦氮肥后移、玉米一增四改、花生单粒精播等农业新技术20余项;开展生产技能田间课堂培训36场次,培训农民约1260人次,组织开展扶贫科技培训考察26场次,累计培训农民1550人次;培训内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冬小麦高产栽培技术”、“配方施肥技术”、“春花生标准化栽培技术”、“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向农民发放培训教材3000余册,技术明白纸5万余份。

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国家项目资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水利、国土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抵抗农业风险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以防范自然风险。金融部门积极落实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通过创建一批机构健全、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信誉良好、服务能力强、带动作用大、产品质量优、经营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土地等要素资源流转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搞好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发布、更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是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将创建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作为重点,通过创建一批机构健全、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信誉良好、服务能力强、带动作用大、产品质量优、经营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水平提升。健全规章制度,指导合作社根据成员意愿,量身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制度操作,以制度促规范。

四是强化品牌培育。强化指导服务,力促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着力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切实解决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培育,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品牌化经营。

五是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人才长期培养规划,健全农村人才政策保障体系,积极搭建平台,提高乡土人才的知识素养和能力,爱惜“土专家”,用好“田秀才”,鼓励人才在农村开展自主创业创新,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建设扎根服务基层的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培养善于致富带富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开发富有工匠精神的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壮大充满生机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专业的乡村人才。同时,注重整合各部门涉及农村人才的资金、资源,形成培养、使用农村人才合力。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农业农村局721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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