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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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医养结合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打印

尊敬的李晓飞委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医养结合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医保局工作职责,县医保局在医养结合工作中主要负责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定点审批,相关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等工作。

一是在当前医疗服务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形势下,在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使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逐步下沉至社区、家庭的条件下,县医疗保障局将根据上级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养老等模式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医疗费用,稳步推进,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二是对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设立的,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条件要求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经医养结合机构申请,并经我局审批合格后,可以与医养结合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三是推进按人头付费,按临床路径付费等新型支付模式,以此推进长期医疗、护理等人员医保费用的合理支出。对长期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员,通过按人头付费等方式,既能解决医疗、护理费用个人承担过度,医疗条件不能达标,又能减低医保基金管理风险,避免医保基金过度使用。

莒南县医保局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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