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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勇贤等4位委员:
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公立医院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12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推行全省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的通知 》(鲁医保发【2018】1号)第十条规定,按照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医养产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对申请办理长期护理定点和内设医疗机构定点的,随时受理。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先行在兰山区开展了一批试点,试点结束后将执行统一的相关文件政策。
莒南县医保局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医保局722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