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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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议的答复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好!现就“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健康,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积极开展保护区(范围)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全县涉及的6处“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并取得相关批复(莒南政办字〔2017〕60号、莒南政办字〔2020〕9号、临港办发〔2017〕12号)。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对保护区范围内设立水源界标98个、宣传牌37个,交通警示牌91个。

(二)强化执法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破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势态,坚持“零容忍”,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工作中,坚持环保、公安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形成涉水违法打击合力,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严格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筑牢环境安全防线,确保污染企业不回潮、整治工作不反弹。

(三)综合整治,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以各级督察、督办反馈问题,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餐饮饭店和散乱污企业等关闭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整改销号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管理,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县6个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监测(28项因子),两年一次全分析,及时掌控水源地水质状况,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根据取水口调整情况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整治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0539-721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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