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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好!现就“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2020年起,按照县政府安排,由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规划,水务集团承担具体实施,各镇街负责配合实施,积极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在实施治理工程上,按照分批推进、重点区域村庄优先原则,同时结合村庄实际条件,因地制宜,统筹灵活选取治理模式,确保已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我县已完成14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通过省市验收。2024年,按照市级下达任务,我县计划再完成2个村庄治理。
二、治理设施运维情况
我县立足实情,出台了《莒南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运维责任主体,确保已建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由县水务集团负责已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出水达标;各镇街负责组建处理设施运行巡查管护抽运队伍,出台镇街运维管护制度,对已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除污水处理站外的其他所有设施)运行维护;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要求,全力牵头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对已建治理设施运维的检查督导力度,加大对处理设施排放水质的监测力度,确保“治理一个,达标一个”,全面助力农村人居环境健康发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和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0539-721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