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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淑田等3位代表:
感谢3位代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县城居民饮用水水源地调整为相邸水库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莒南县水源地情况
自1986年起,石泉湖水库成为莒南县城供水水源地。201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函复,县政府印发实施,将石泉湖水库定为莒南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陡山水库为备用水源地。由于石泉湖水库水量不能满足县城用水需求,我县于2012年启用了陡山水库备用水源地,投资9500万元修建输水管线,从陡山水库取水供给城区自来水厂。此外,莒南县农村集中供水第一净水厂(大店)于2010年开工,2015年完成,以陡山水库为水源地,日供水3万方,供应经济开发区、十字路、大店、板泉、岭泉、石莲子、筵宾、道口等8个镇街园区36万人生活用水。陡山水库2015年被省水利厅列为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并予公布。
二、变更水源地的可行方案
1、新增相邸水库水源地可行。一是相邸水库水源条件较好,在保证率95%的情况下日供水量可达2.86万方,超出石泉湖水库近1万方。二是水质条件较好,通过近几年的检测,相邸水库的水质一直优于石泉湖水库。
2、石泉湖水库撤销可行。一是石泉湖水库水量不能满足县城需水要求;二是水质较差;三是找到替代水源相邸水库。
三、新增水源地的材料
一是拟列入名录管理的水源地的基本情况;二是公共供水单位新建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取水工程验收及试运行情况;三是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监督管理情况;四是水源地监督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治理措施等。
四、退出水源地的条件、程序及材料
1、退出水源地的条件。一是先划定替代的新水源地,新水源地供水合格后,原水源地供水停止后方能取消。二是水源地保护区取消需走环保程序,才能取消水源地保护区。
2、退出水源地的程序。一是莒南县提出申请,要理由充分,条件具备;二是市水利局进行核实,核实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申请材料完备后,报请省水利厅给予取消。
3、退出水源地的材料。一是拟退出水源地的基本情况;二是近年来公共供水取水、水资源费征缴、取水许可证注销情况;三是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原因及原服务区域供水保障情况;四是新增饮用水水源地和公共供水单位取水情况,按照“对拟列入名录管理的水源地需要报送的资料”提供。
五、相邸水库水源地的方案
相邸水库至莒南县城供水工程管线总长约14km,由相邸水库水源地新建加压泵站引水经王家峪村南-西芦家林村西-赤石沟水库东-刘家扁山村南-大沈家扁山村南-沿北环路至东兰墩村南-输水终点水厂,日供水量为5万m3/d,年供水能力1825万m3,全程采用单管布置,管道内径0.8m,管材材质采用TPEP防腐钢管。泵站最小扬程为77.44m,流量为2084m3/h。3台加压泵,2用1备运行方式,单管DN800,流速1.15m/s,水头损失14.2m,扬程77.44m。工程估算投资4610万元。
撤销石泉湖水库水源地,提报相邸水库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需提供新建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取水工程验收及试运行情况,历时较长,任务繁杂。
莒南县水利局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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