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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建议人 |
彭学梅 |
所在团 |
大店 |
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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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意见 |
1、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16处,其中14处卫生院基础建设已达到《山东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自2017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的通知》并将村卫生室改貌建设任务列入对各镇街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观年度考核指标,目前全县514处村(社区)卫生室,目前已有374处卫生室达到《莒南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今年还将改貌建设70处村卫生室,力争至2019年全县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达100%。进一步解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房屋陈旧、设备老龄化的问题。 2、我单位严格按照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和《莒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莒南卫发〔2011〕5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招聘乡村医生。对于在岗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我单位正积极向 |
办理意见 |
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力争建立一个老有所养、薪有所发、生活有保障、制度健全的乡村医生队伍,为我国新医改的实施提供一个坚实、稳定的社会基础。 |
联系电话:0539-7222711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