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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兵: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第36号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莒南政办发〔2009〕50号文规定,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乡村道的建设改造,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实施解决。该项目属于大店镇域整体规划内容,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筹措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交通运输局0539-7310966